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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病假有哪些天数限制

  1. 医疗期的规定
    • 我国法律规定了医疗期的概念,这是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限,在此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的长度和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有关。
      •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3 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上的,医疗期为 6 个月。
      • 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6 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9 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 15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12 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15 年以上 20 年以下的,医疗期为 18 个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20 年以上的,医疗期为 24 个月。
    • 医疗期的计算是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的,比如医疗期 3 个月的按 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 个月的按 12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 个月的按 15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 个月的按 18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 个月的按 24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 个月的按 36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例如,某员工实际工作年限 10 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医疗期为 9 个月,那么在 15 个月内他累计病休时间达到 9 个月,就用完了医疗期。
  2. 公司内部规定的限制
    • 公司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基础上,制定更详细的病假天数限制规定。例如,公司可以规定员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除了法定医疗期外,额外的病假天数不能超过一定天数(如 10 天),并且可以对这些额外病假的工资支付等做出相应规定。但公司的规定不能缩短法定医疗期。
  3. 特殊疾病的考虑
    • 对于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等,员工可能需要长期治疗和休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医疗期可能会延长。例如,患某些特殊疾病的员工,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以保障员工能够得到充分的治疗和恢复。
  4. 病假与其他假期的结合
    • 员工在请病假过程中,如果病情好转,可能会涉及病假与其他假期(如年假、调休等)的转换。例如,员工在病假期间感觉身体恢复较好,想提前结束病假,使用年假继续休息,这在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操作的,并且可以灵活调整病假的实际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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