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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法律依据不同
  1. 工伤赔偿
    • 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这些法规是专门针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而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 例如,某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赔偿。
  2. 人身损害赔偿
    • 主要依据《民法典》等民事法律。当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比如,某人在商场购物时,因商场地面湿滑而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向商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二、赔偿主体不同
  1. 工伤赔偿
    • 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 例如,某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企业如果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一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由企业支付。如果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费用都由企业承担。
  2. 人身损害赔偿
    • 赔偿主体一般是侵权人。如果是因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劳动者除了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外,还可以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但医疗费用等实际支出部分一般不能重复主张。
    • 例如,某员工在上班途中被第三人驾驶的车辆撞伤,该员工既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也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三、赔偿项目不同
  1. 工伤赔偿
    • 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以医疗费为例,工伤治疗过程中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2. 人身损害赔偿
    •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 例如,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赔偿标准计算方式不同
  1. 工伤赔偿
    • 一般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伤残等级等因素相关。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 27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 25 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照劳动者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确定。
  2. 人身损害赔偿
    •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五、举证责任不同
  1. 工伤赔偿
    • 劳动者一般只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基本证据,证明其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伤害。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核实的情况进行认定。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如证明劳动者受伤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 例如,某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而用人单位如果认为该员工受伤不属于工伤,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2. 人身损害赔偿
    • 受害人需要承担较重的举证责任,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
    • 比如,在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受害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还需要证明自己的损害结果是由侵权行为直接导致的,以及侵权人在侵权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果受害人不能充分举证,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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