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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下主责全责也可以评工伤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职工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因公外出期间
  1. 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 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如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地出差,在前往目的地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职工在该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但由于是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可认定为工伤。
    • 例如,某公司销售人员被派往外地与客户洽谈业务,在乘坐出租车前往客户公司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该销售人员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但由于其是在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二、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
  1. 为维护公共利益受伤
    • 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无论其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均应认定为工伤。
    • 例如,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职工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行动,在前往灾区的途中或者在灾区执行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这种情况下,职工的行为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即使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被指派参与交通疏导等特殊任务
  1. 执行特殊工作任务
    • 职工被用人单位指派参与交通疏导、协助执法等特殊任务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甚至全责,也可认定为工伤。
    • 例如,某企业应政府部门要求,指派部分员工协助交警部门在重要路口进行交通疏导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一名员工因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认定该员工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由于该员工是在执行特殊工作任务期间发生的事故,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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