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工伤无法理赔的最常见风险
在同一天,有两位受工伤的劳动者联系我们,听他们的介绍得知,以前曾经咨询过我们相关工伤的问题。从他们的叙述中理解到,现在,他们的工伤流程及理赔遇到了麻烦。
通过查看以前的聊天记录,他们的受伤时间分别是去年也就是2019年的4月份的李某,吴江某工厂从业,右中指指节末端骨折,2019年10月份受伤的罗某,苏州高新区某建筑工地打工,肋骨骨折两根及腰椎骨折。
按照正常的情况,如果是委托我们处理的话,李某的伤情可以达到工伤10级。在苏州范围内,工伤赔偿一般在7~8万左右。罗某的伤残级别,一般在9级甚至8级以上,就按9级算的话,苏州范围内的工伤赔偿金额也在12万到13万左右。但是从他们的叙述中,目前为止,他们的工伤认定都还没有做。他们有许多相同点,就是缺少材料。相信对方。他们两个人都是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到别的单位。在派遣单位工作中受的伤。没有签劳动合同。派遣单位跟劳务公司互相推诿扯皮。并且对他们在工伤处理中虚假承诺。一直不走工伤流程。或者是故意拖延,以致错过工伤什么的有效期。按法律规定,要想走工伤流程进行工伤理赔,首先要进行工伤申报。工伤申报的有效期单位是在一个月之内。是个人申报在一年之内有效。他们分别是去年的4月份和10月份受的伤,到现在,也就是2020年11月。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申报期限了,也就是说他们无法带走正常的工作流程,无法进行工伤的伤残级别鉴定,不进行工伤鉴定也就无法确定级别也就失去了理赔的依据。即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也容易产生扯皮。从而使工伤理赔的结果不确定,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得不到保障。
从上面的的两个真实案例中可以看出,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以后,如果不懂工伤流程的相关知识,也不借助专业的律师来处理,一旦企业,特别是不正规的或者没有责任心,怕担责任,怕赔偿的企业,往往容易带来很大的理赔风险,不仅给劳动者带来身体伤害,还会带来心理伤害。这也不符合我们所倡导的依法治国,公正,平等,和谐,文明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一名工伤律师,我要给那些受了工伤的劳动者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作为一名务工者,我们要尽量到正规的工厂工作。如果是通过劳务公司的,那么要明确劳务公司和工厂的相互关系,但是不管是哪一种,我们都要签劳动合同,如果对方不签,或者签过却不给劳动者一份,那么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
其次,如果发生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我们要注意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说:工资卡,考勤卡,银行流水,工作服,工作牌,饭卡,请假条,最好有公司盖章的。以及与老板或单位相关人员交谈的录音录像,报警记录,120急救记录等,同时医院看病的病历片子发票等等也要保管好。
最后,发生工伤后,如果单位有推诿,隐瞒,欺骗等情况的,应该及时求助于劳动局,或者让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这样才能避免各种工伤理赔当中的风险,充分维护劳动者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