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成群租房,二房东该谁管?法院给出答案!
大家好,我是苏州吕婷律师。今天要讲的这起案件,围绕着别墅变成群租房后二房东的管理问题展开。

在一处环境优雅的别墅区,原本安静和谐。可业主赵某贪图利益,把自己的别墅租给了钱某,钱某摇身一变成了二房东。钱某对别墅进行了一番改造,将其分隔成众多小房间,高价转租给大量租客。从此,别墅内变得混乱不堪,租客们进进出出毫无秩序,各种嘈杂声音从早到晚不断,垃圾也到处乱扔,严重破坏了小区的环境卫生。而且,过多的人员居住使得别墅的水电设施超负荷运转,消防隐患大增。
周围邻居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他们找到赵某,希望他能制止钱某的行为,赵某却表示房子已经租出去了,自己管不了。邻居们又去找钱某沟通,钱某根本不当回事,依旧我行我素。无奈之下,邻居们将赵某和钱某一同告上了法庭。
从法律角度分析,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钱某作为二房东,将别墅改造成群租房,严重影响了邻居们的正常生活,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同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如果钱某转租行为未经赵某书面同意,那么赵某也存在一定管理不善的责任。并且,该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钱某大规模改造别墅出租的行为很可能违反此规定。
法院经过全面细致的审理,认定钱某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判决钱某限期拆除群租房隔断,恢复别墅原状,并对其进行罚款。同时,鉴于赵某对房屋转租管理不善,对赵某进行了警告。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清楚看到,二房东的行为并非无人监管,无论是二房东还是原房东,都不能忽视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各方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保障邻里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