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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堆杂物引纠纷,法院判了!

 

大家好,我是吕婷律师。今天咱们来看一个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相邻权纠纷的案例。
 

在某单元楼一层,赵大爷习惯把废旧纸箱、旧家具等杂物堆放在楼道内。这些杂物不仅让楼道通行变得困难,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这让其他住户十分不满。同单元五层的孙先生多次找赵大爷,希望他清理杂物,可赵大爷觉得这些杂物以后还有用,就拒绝了。孙先生没办法,只好向法院起诉。
从法律层面分析,《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楼道属于公共区域,是大家通行的必经之地,赵大爷堆放杂物的行为妨碍了其他住户的正常通行,侵犯了相邻住户的相邻权。
法院审理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赵大爷侵犯了相邻住户的相邻权,最终判决赵大爷限期清理楼道杂物,恢复楼道正常通行。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要知道,公共区域不能随意占用,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保障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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