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律师吕婷网站!

伤人事件中狗主人无责任是否可以免责

在犬只伤人事件中,狗主人一般需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狗主人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 被侵权人故意造成损害:若能证明是被侵权人故意招惹、激怒犬只,从而导致被咬伤等伤害,狗主人可以免责。比如,某人故意用石头砸狗,致使狗反击将其咬伤,这种情况下狗主人无需承担责任。
  • 被侵权人存在重大过失:当被侵权人存在重大过失,对损害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时,狗主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例如,明知犬只在进食时具有较强的护食性,仍强行去抢夺犬只的食物,导致被犬只咬伤,狗主人的责任可相应减轻。
上一篇:宠物狗伤人案件中,狗主人的过失如何认定
下一篇:伤情达到什么程度就构成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