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时间:2024-12-10 作者:吕婷律师 来源:苏州律师
- 公共交通出行情况
-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乘坐公共汽车、地铁、轻轨、火车(包括动车、高铁等)、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例如,员工在乘坐地铁去上班的途中,地铁突然紧急刹车,导致员工摔倒受伤,且经过事故认定员工无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 换乘过程中的事故:如果职工的上下班路程涉及多种公共交通工具换乘,在换乘站点及换乘过程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属于工伤范畴。比如,员工从公交车换乘地铁时,在地铁站台被其他乘客碰撞摔倒受伤,只要员工对此次事故没有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驾驶私人交通工具情况
- 驾驶汽车:当员工自己开车上下班时,在正常的上下班路线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被其他车辆追尾、被闯红灯的车辆撞击等)导致受伤,属于工伤。例如,员工在上班途中正常行驶,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摩托车侧面撞击,员工受伤,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
- 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车:同样,职工驾驶摩托车或者电动车上下班,在合理的路线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也算工伤。例如,员工骑电动车下班,在回家必经之路上被一辆违规变道的汽车刮倒受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可认定为工伤。
- 特殊的上下班路线情况
- 绕道情况:如果职工上下班途中因合理原因绕道,在绕道过程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所需(如去附近的超市购买生活必需品)、突发紧急情况(如家人突发疾病去附近药店买药)等。例如,员工在下班途中绕道去附近的药店为生病的家人买药,在药店门口被一辆自行车撞倒受伤,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这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 临时工作地点与家之间的路线:当职工因工作需要在临时工作地点(如临时出差的工作场所、短期外调的工作场地等)和家之间往返时,在合理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比如,员工被公司派到另一个城市的临时办公地点工作一周,在从临时办公地点返回住宿地(住宿地为公司统一安排,视为上下班途中的合理地点)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