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伤鉴定机构地点
苏州工伤鉴定机构在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苏州市范围内:
工伤伤残鉴定地点:苏州吴中东路88号瑞华迎春医院(吴中分院)一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