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不同诉讼类型的再审案件审理期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裁定再审的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民事诉讼
- 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三十日。
刑事诉讼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行政诉讼
裁定再审的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