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标市政工程后被质疑投标违规,失去资格后能否通过法律程序恢复中标权利?
公司中标市政工程后被质疑投标违规,失去资格后能否通过法律程序恢复中标权利?
大家好,我是苏州吕婷律师,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企业法律事务十多年,处理过不少招投标纠纷案件。最近有苏州的企业老板咨询我,说公司好不容易中标了一个市政工程,结果被竞争对手质疑投标违规,资格被取消了,问还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把中标权利拿回来。今天我就结合实务经验,跟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得明确,质疑和投诉是招投标活动中的正常程序,但资格被取消不代表完全没机会翻盘。关键要看两点:一是质疑的理由是否成立,二是招标方取消资格的程序是否合法。这就像咱们平时考试,被说作弊了,得先看有没有真作弊,再看老师处理的流程对不对。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苏州工业园区的案子,A公司中标了一个绿化工程,结果B公司质疑A公司的项目经理社保有问题,说不是本单位员工。招标方受理后,直接取消了A公司的资格,把项目给了B公司。A公司找到我时,情绪特别激动,说项目经理明明是自己的人,社保断缴是因为疫情期间缓缴,有社保局的证明。
我们第一步就是帮A公司梳理证据。先去社保局调取了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记录和缓缴批复,证明劳动关系真实;然后查了招标文件,发现里面只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没说不能有缓缴情况。接着,我们发现招标方在处理质疑时,根本没给A公司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直接就下了取消通知,这明显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里的程序规定。
后来我们代理A公司向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提交了社保证据和程序违法的材料。监督部门调查后,认定质疑理由不成立,招标方程序违法,最终撤销了取消资格的决定,A公司重新获得了中标资格。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只要证据扎实,程序有问题,就有翻盘的可能。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第一步,收到质疑函或取消资格通知后,千万别慌,先仔细看清楚对方质疑的具体内容。是说你业绩造假、资质不够,还是投标文件有瑕疵?不同的理由,应对策略不一样。比如业绩造假,就得拿出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资质问题,就提供资质证书的原件和有效期证明。
第二步,检查招标方的处理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招标方收到质疑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还得听取被质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招标方没给你说话的机会,或者超期答复,那程序上就有漏洞,这可是咱们维权的重要突破口。
第三步,如果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直接取消了资格,别忘了还有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的途径。向谁投诉?一般是同级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比如财政局;如果是市政工程,可能是住建部门。投诉时要注意时限,通常是收到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逾期就麻烦了。
这里要提醒大家,证据是关键中的关键。我见过有些企业,明明自己没问题,就是因为平时不注意保存资料,比如投标时的沟通记录、文件修改痕迹没留好,被质疑时拿不出证据,只能吃哑巴亏。所以建议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有材料都要备份,往来邮件、会议纪要、盖章文件等,都要整理归档,万一出事了,这些就是你的“护身符”。
另外,还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投诉后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还是不满意,或者根本没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那就可以考虑行政诉讼了,直接告招标方或者监督部门。根据《行政诉讼法》,一般是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超过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情况都能恢复资格。如果确实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比如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那神仙也难救。之前有个案例,某公司为了中标,伪造了业绩合同上的公章,结果被查出来,不仅资格被取消,还被列入了失信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招投标,损失可就大了。所以企业一定要守住底线,合规投标才是长久之计。
总结一下,中标资格被取消后,通过法律程序恢复是有可能的,但要满足几个条件:质疑理由不成立、招标方程序违法、证据充分、在法定期限内维权。如果你的企业遇到了类似问题,别自己瞎琢磨,建议尽早找专业律师分析,制定维权方案。毕竟招投标涉及的利益大,时间紧迫,错过最佳时机可能就真的无力回天了。
最后,我是苏州吕婷律师,如果你在苏州遇到企业招投标、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帮你分析案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苏州吕婷律师#企业风险#招投标纠纷#中标资格#法律程序
大家好,我是苏州吕婷律师,江苏臻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企业法律事务十多年,处理过不少招投标纠纷案件。最近有苏州的企业老板咨询我,说公司好不容易中标了一个市政工程,结果被竞争对手质疑投标违规,资格被取消了,问还能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把中标权利拿回来。今天我就结合实务经验,跟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苏州工业园区的案子,A公司中标了一个绿化工程,结果B公司质疑A公司的项目经理社保有问题,说不是本单位员工。招标方受理后,直接取消了A公司的资格,把项目给了B公司。A公司找到我时,情绪特别激动,说项目经理明明是自己的人,社保断缴是因为疫情期间缓缴,有社保局的证明。
我们第一步就是帮A公司梳理证据。先去社保局调取了项目经理的社保缴纳记录和缓缴批复,证明劳动关系真实;然后查了招标文件,发现里面只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没说不能有缓缴情况。接着,我们发现招标方在处理质疑时,根本没给A公司陈述和申辩的机会,直接就下了取消通知,这明显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里的程序规定。
后来我们代理A公司向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提交了社保证据和程序违法的材料。监督部门调查后,认定质疑理由不成立,招标方程序违法,最终撤销了取消资格的决定,A公司重新获得了中标资格。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只要证据扎实,程序有问题,就有翻盘的可能。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第一步,收到质疑函或取消资格通知后,千万别慌,先仔细看清楚对方质疑的具体内容。是说你业绩造假、资质不够,还是投标文件有瑕疵?不同的理由,应对策略不一样。比如业绩造假,就得拿出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资质问题,就提供资质证书的原件和有效期证明。
第二步,检查招标方的处理程序是否合法。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招标方收到质疑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前还得听取被质疑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招标方没给你说话的机会,或者超期答复,那程序上就有漏洞,这可是咱们维权的重要突破口。
第三步,如果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直接取消了资格,别忘了还有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的途径。向谁投诉?一般是同级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比如财政局;如果是市政工程,可能是住建部门。投诉时要注意时限,通常是收到答复后15个工作日内,逾期就麻烦了。
这里要提醒大家,证据是关键中的关键。我见过有些企业,明明自己没问题,就是因为平时不注意保存资料,比如投标时的沟通记录、文件修改痕迹没留好,被质疑时拿不出证据,只能吃哑巴亏。所以建议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有材料都要备份,往来邮件、会议纪要、盖章文件等,都要整理归档,万一出事了,这些就是你的“护身符”。
另外,还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投诉后监督部门的处理结果还是不满意,或者根本没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那就可以考虑行政诉讼了,直接告招标方或者监督部门。根据《行政诉讼法》,一般是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超过这个时间,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情况都能恢复资格。如果确实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比如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那神仙也难救。之前有个案例,某公司为了中标,伪造了业绩合同上的公章,结果被查出来,不仅资格被取消,还被列入了失信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招投标,损失可就大了。所以企业一定要守住底线,合规投标才是长久之计。
总结一下,中标资格被取消后,通过法律程序恢复是有可能的,但要满足几个条件:质疑理由不成立、招标方程序违法、证据充分、在法定期限内维权。如果你的企业遇到了类似问题,别自己瞎琢磨,建议尽早找专业律师分析,制定维权方案。毕竟招投标涉及的利益大,时间紧迫,错过最佳时机可能就真的无力回天了。
最后,我是苏州吕婷律师,如果你在苏州遇到企业招投标、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帮你分析案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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