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会受什么处罚
最近,荣某和吴某因燃放烟爆竹,被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那么,燃放烟爆竹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呢?
燃放区域和时间限制
- 禁放区域: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燃放时间限制:如广东佛山顺德区,农历春节期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允许燃放,其中,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 8 时至 23 时,其他法定节日的 10 时至 22 时;河南郑州,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 月 12 日部分时段允许燃放,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
燃放行为规范
- 安全燃放: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烟花爆竹;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物品燃放;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操作。
- 禁止行为: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楼内、楼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网上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处罚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