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的可支持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提供了一条维护自身民事权益的途径,明确可获得支持的赔偿项目范围,对于受害人至关重要。以下将从不同方面展开分析。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 医疗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如果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伤接受治疗,其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只要有正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都属于可支持的赔偿范围。例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急救,所花费的各项医疗费用均可要求赔偿。
- 护理费:若受害人受伤后生活无法自理需要护理,护理费也在赔偿范围内。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若家属亲自护理且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比如,受害人重伤住院,家属辞职照顾,家属的工资损失就是可主张的护理费。
-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受害人乘坐出租车前往医院复查的费用,有相应发票的,可获得支持。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例如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导致骨折,医生建议加强营养,那么购买营养品等合理支出可要求赔偿。
-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比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天 100 元,受害人住院 20 天,可主张 2000 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财产损害赔偿项目
- 直接财产损失: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财物损毁、灭失等损失。如在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犯罪人砸坏受害人的汽车,汽车的维修费用或者车辆因损坏而贬值的价值等直接损失,受害人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张赔偿。
- 财物返还:如果犯罪行为涉及非法占有受害人财物,如盗窃、抢劫等,受害人有权要求返还财物。若财物已无法返还,犯罪人应折价赔偿。例如在盗窃案件中,被盗的手机若无法追回,犯罪人需按照手机的价值进行赔偿。
丧葬费(适用于受害人死亡的情况)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例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000 元,那么丧葬费赔偿金额就是 6000×6 = 36000 元。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害人要及时、准确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以便在法律框架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