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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收费的规定

 

大家好,我是苏州吕婷律师。在日常生活中,物业收费问题常常是业主与物业之间关注的焦点。《物业管理条例》对于物业收费有着明确且重要的规定,下面我结合具体要点为大家详细解读。


《物业管理条例》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法规。关于物业收费,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规定:
首先,物业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这意味着物业公司不能随意定价,收费标准需要符合市场规律并且清晰透明。例如,小区物业服务如果只是基础的保洁、安保,却收取高额费用,就不符合这一原则。在实际案例中,某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突然大幅提高物业费,且未能说明费用提高与服务提升的关联,业主们就有权依据此规定提出质疑。
其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于普通住宅物业,很多地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目的是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防止物业乱收费。而商业物业等则更多采用市场调节价。比如在一些商业中心,物业公司和业主或商户可以根据市场行情、服务内容等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再者,物业服务合同中必须明确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等内容。这要求物业和业主签订合同时,要把收费相关细节说清楚。若合同中约定物业提供小区绿化养护服务,相应费用也明确,物业却未按要求进行绿化养护,业主就可以依据合同追究物业责任。
另外,物业公司不得重复收费。例如,已经在物业费中包含了公共区域照明费用,就不能再单独向业主收取这部分费用。
还有,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在法律依据方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收费进行了全面规范,既保障了物业公司合理收费并提供相应服务,也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应当熟悉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遇到问题以法规为依据妥善解决,共同营造和谐的小区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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