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车祸重伤肇事者逃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获赔金额怎么算?
行人车祸重伤肇事者逃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获赔金额怎么算?
作为一名在苏州执业十余年的律师,我曾处理过不少肇事者逃逸的交通事故案件。记得去年有位张阿姨在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司机当场逃逸,导致张阿姨腿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了两个多月。当时家属既着急又无助,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该怎么算。今天,我就结合实务经验,跟大家详细讲讲行人车祸重伤肇事者逃避时,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问题。
首先,要明确赔偿的责任主体。虽然肇事者逃逸了,但这并不意味着赔偿就无从谈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首先可以查看肇事车辆是否购买了交强险。交强险是法定的强制保险,即使肇事者逃逸,保险公司也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有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肇事者逃逸是否属于商业险的免责条款。如果肇事者最终被抓获,那么肇事者本人肯定是赔偿的主要责任主体。另外,如果肇事车辆是借用、租赁的,车主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比如明知借用人没有驾照、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等),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就是赔偿项目及金额的具体计算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是赔偿的大头,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计算时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比如张阿姨住院期间的手术费、药费、复查费等,都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像张阿姨是退休人员,但退休后在一家超市做兼职,每月有固定收入,她的误工费就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兼职收入来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残疾赔偿金是重伤案件中一项重要的赔偿项目,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张阿姨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苏州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190元,那么残疾赔偿金就是68190×20×20%=27276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则需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同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费票据、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护理费证明、伤残鉴定意见书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如果肇事者一直未被抓获,受害人可以先向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待肇事者被抓获后再向其追偿。
另外,如果肇事车辆属于套牌车、报废车或者肇事者无证驾驶等情况,赔偿问题可能会更加复杂,这时候建议受害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行人车祸重伤肇事者逃避时,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要结合具体的赔偿项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虽然过程可能会比较曲折,但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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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在苏州执业十余年的律师,我曾处理过不少肇事者逃逸的交通事故案件。记得去年有位张阿姨在过马路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司机当场逃逸,导致张阿姨腿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了两个多月。当时家属既着急又无助,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该怎么算。今天,我就结合实务经验,跟大家详细讲讲行人车祸重伤肇事者逃避时,人身损害赔偿金额的计算问题。

接下来,就是赔偿项目及金额的具体计算了。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是赔偿的大头,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计算时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比如张阿姨住院期间的手术费、药费、复查费等,都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方面,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像张阿姨是退休人员,但退休后在一家超市做兼职,每月有固定收入,她的误工费就可以按照实际减少的兼职收入来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残疾赔偿金是重伤案件中一项重要的赔偿项目,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比如张阿姨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苏州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190元,那么残疾赔偿金就是68190×20×20%=27276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则需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同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比如医疗费票据、病历、诊断证明、误工证明、护理费证明、伤残鉴定意见书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如果肇事者一直未被抓获,受害人可以先向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待肇事者被抓获后再向其追偿。
另外,如果肇事车辆属于套牌车、报废车或者肇事者无证驾驶等情况,赔偿问题可能会更加复杂,这时候建议受害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行人车祸重伤肇事者逃避时,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要结合具体的赔偿项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确定。虽然过程可能会比较曲折,但只要掌握了正确的方法和途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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