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部门可以对精神障碍患者强制送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精神障碍患者强制送诊: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送诊
- 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 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普通精神卫生法中的强制送诊
- 近亲属: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时,其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 所在单位: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时,所在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 当地公安机关: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时,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于危害他人安全且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若监护人阻止住院或患者脱逃的,公安机关可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 民政等有关部门:对于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