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何办理
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申请
- 申请主体: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 申请时间:原则上可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提出申请,但一般建议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后尽早申请。
- 申请材料:需准备书面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等,阐述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理由。同时,家属申请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嫌疑人的关系证明;律师代理申请的,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果是保证人担保,需提交保证人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如果嫌疑人有疾病,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书。
受理与审查
- 确定办案机关:案件处于哪个阶段,就向哪个办案机关提出申请,一般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审查起诉阶段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
- 审查期限与内容: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一般应在 7 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审查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案件性质与情节、社会危险性评估等,判断其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决定
- 批准与文书签发:如果同意取保候审,需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 告知申请人:若是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执行
- 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保证金数额一般在 1000 元人民币以上,具体金额会根据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人则需符合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
- 宣布规定与移交执行:办案机关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相关规定,交代注意事项,告知其法律责任,并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然后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等执行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