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罪的量刑标准 时间:2024-12-16 作者:吕婷律师 来源:苏州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虚假出资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46 : 自然人犯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一篇:股东虚假出资的行为在刑法上是如何认定的 下一篇:公司股东认缴可以包含哪些形式 案例推荐 律师团队 律师执业资格证 苏州臻万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吕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