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流程差异
大家好,我是吕婷律师。在婚姻法律事务处理中,很多人对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流程差异感到困惑。今天就来详细给大家讲讲这两者在流程上究竟有哪些不同。

先来说说协议离婚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协议离婚首先要求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这是协议离婚的基础,体现了双方的自主意愿。
然后进入申请阶段,夫妻双方需共同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接下来是 30 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是民法典新增的规定。在这 30 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回执单,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冷静期届满后的 30 天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再看看诉讼离婚流程。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时,一方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提交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从两者流程差异来看,协议离婚更强调双方的自愿协商和自主决定,流程相对简单、时间较短,成本也较低,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能比较平和地结束婚姻关系。但如果双方在某些关键问题上无法协商一致,就可能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解决。
而诉讼离婚则是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时的一种法律途径,它依靠法院的裁判来决定离婚相关事宜。虽然诉讼离婚程序相对复杂,耗时较长,可能需要耗费较多的精力和费用,但它能保障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解决复杂的婚姻纠纷具有重要作用。
总之,夫妻双方在面临离婚选择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权衡利弊,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