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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认了就办取保” 靠谱吗?


刑事案件 “认了就办取保” 靠谱吗?

在刑事案件里,“认了就办取保” 这种说法并不靠谱。许多人会有这样的误解,觉得只要承认罪行,就理所当然能办理取保候审,马上能恢复一定程度的自由,可实际情况远非如此简单。
从法律规定来看,取保候审有其明确且严格的适用条件,绝非仅仅依据认罪这一点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这表明,能否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可能判处的刑期、社会危险性以及身体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举例来说,倘若犯罪嫌疑人认罪,但涉嫌的是严重暴力犯罪,比如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恶性案件,即便其认罪,由于这类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嫌疑人本身的社会危险性也高,司法机关基于维护社会安全和案件顺利办理的考虑,很难批准其取保候审申请。再比如,犯罪嫌疑人是累犯,或者是犯罪集团的主犯,鉴于他们过往的犯罪经历或者在犯罪集团中的主导地位,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较高,人身危险性较大,即便认罪,通常也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不过,也不能完全否定认罪对取保候审申请的影响。当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体现出他们对自身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愿意接受处罚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其人身危险性有所降低,这确实是有利于申请取保候审的一个积极因素。在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中,像盗窃金额较小,且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又认罪认罚,司法机关基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对案件实际情况的综合判断,可能会批准其取保候审申请。
刑事案件中 “认了就办取保” 的观点是错误的,认罪与办理取保候审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在面对相关情况时,一定要准确理解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理性看待取保候审申请,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切不可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你还想了解刑事案件中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或者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都可以随时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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