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律师吕婷网站!

政府审计压价工程款,包工头用这份证据成功追回百万欠款

政府审计压价工程款,包工头用这份证据成功追回百万欠款

去年夏天,我接到一个急电,电话那头的陈老板声音沙哑:"吕律师,政府审计把我们工程款砍了30%,三百多万直接缩水到两百多万,这活没法干了啊!"作为在苏州深耕建设工程领域十余年的律师,我太熟悉这类套路了——政府审计压价,往往是工程款纠纷的导火索。
赶到陈老板的工地办公室,桌上堆着半人高的施工资料。他是某市政道路工程的包工头,甲方是某政府平台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半年后,审计局突然出具报告,认定部分工程量虚报,直接将工程款从367万核减至241万。"审计人员拿着尺子现场复测,说我们混凝土厚度不达标,可施工时明明是按图施工的!"陈老板拳头攥得发白。

翻开审计报告,我立刻发现关键破绽:审计依据的是竣工图,而施工过程中有大量设计变更。根据《民法典》第79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可参照合同约定结算。但审计局却直接以竣工图否定实际施工量,这明显违背最高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的精神。

"您当时没做施工日志吗?"我追问。陈老板苦笑:"天天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写日记啊。"这句话让我心里一沉——没有过程证据,就像战士上战场没带枪。但转机出现在仓库角落的铁皮柜里,我们翻出三本蒙尘的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2022.3.15,K2+300段路基换填,监理王某现场抽检合格(见照片20220315-6)",旁边还贴着打印的微信工作群截图。

这些施工日志成了翻盘的关键武器。我立即指导团队进行证据固化:
1. 对日志每页公证保全,防止对方质疑真实性
2. 调取监理单位留存的同期记录进行印证
3. 整理出287张带时间水印的现场照片
4. 梳理出23份设计变更联系单

庭审时,对方律师坚持审计结论不可推翻。我当庭出示了施工日志原件:"请看2022年5月8日记录,因地下管线迁移,K3+150段混凝土垫层增厚15cm,有监理签字确认。而审计测量恰恰遗漏该段!"法官当场要求审计人员说明情况,对方支吾着承认抽样检测存在盲区。

更致命的是,我援引《审计法》第40条指出:"审计结论不得作为工程结算唯一依据",并出示最高院(2019)民终xxx号判例强调:"当事人对工程价款有争议时,应依据施工合同及履约证据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此刻,审判席上的天平明显倾斜了。

经过三轮调解,我们抓住对方怕影响政府信誉的心理,最终达成补充支付协议:除原合同款外,甲方另支付延误利息32万,合计追回117万欠款。签协议时陈老板的手都在抖:"要不是那几本烂本子,我这半年就白干了!"

此案给施工企业三个血泪教训:
第一,施工日志必须每日记录,重点标注:时间、部位、工程量、参与人员(最好有签字)、影像编号。
第二,设计变更必须即时办理书面确认,微信记录要定期公证。
第三,遇政府审计压价,立即申请造价复核,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主张全面审价。

上周回访时,陈老板办公室已挂着新做的铜牌:"工程资料管理室"。他笑着说:"现在每个工长都配了带水印相机的工作手机,您教的证据链方法,成了我们的新行规。"

在建设工程领域摸爬滚打十几年,我深知每个数字背后都是工人血汗。证据意识不仅是法律武器,更是企业的生存盾牌。若您正遭遇工程款拖欠,不妨对照自查:
□ 施工过程证据是否完整?
□ 验收资料有无各方签章?
□ 审计异议是否在法定期限提出?
抓住这三道防线,才能守住您的钱袋子。

#苏州吕婷律师#工程款纠纷#政府审计#施工合同#工程审计#工程结算#建设工程律师#工程款追讨#工程证据链#苏州律师
上一篇:小老板合同纠纷一审败诉,二审提交新证据逆转胜局?
下一篇:股东被踢出公司,股份一夜清零?苏州律师教你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