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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和解后又被认定事故,起诉赔偿究竟会不会被驳回?

我是苏州吕婷律师。曾经有个当事人赵先生,就遇到了这样棘手的问题。他之前与医院就医疗纠纷达成了和解,医院给了一笔赔偿,事情看似尘埃落定。但没过多久,经过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此次医疗行为被明确认定为医疗事故。赵先生心里犯嘀咕了,想着再起诉要求赔偿,会不会直接被法院驳回呢?
在医疗纠纷领域,和解只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但并不意味着一切就此结束。从法律层面来看,即使医患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后续又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起诉赔偿并不必然会被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诚信等原则。如果和解协议存在一些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情形,那么当事人再次起诉是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比如,如果在和解时,患方对自身伤害程度存在重大误解,当时以为伤势较轻,所以接受了较低的赔偿金额,但后续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后,发现伤害远比想象的严重,这种情况下,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和解协议,法院有可能根据患方的请求予以撤销,进而受理其起诉赔偿的请求。
又或者,和解协议的签订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医院利用自身优势或者患方的弱势地位,使得和解协议的内容严重偏向医院,赔偿金额远远低于患方应得的数额,在这种情况下,患方起诉要求合理赔偿,法院也会综合考量案件事实,决定是否支持。
再有一种情况,如果新认定的医疗事故出现了新的损害后果,而这些后果是和解时无法预见的,那么患方针对新的损害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同样可能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不过,如果和解协议不存在上述可撤销或无效的法定情形,且双方都已经按照协议履行完毕,那么患方再次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很可能会驳回起诉。因为法律要维护协议的稳定性和严肃性,保障交易安全。
回到赵先生的案子,经过分析,他在和解时确实对自身伤害程度认识不足,存在重大误解,而且新认定的医疗事故带来了新的严重后果。最终,法院受理了他的起诉,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医院给予相应赔偿。
所以说,医疗纠纷和解后又被认定事故,起诉赔偿不一定会被驳回,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定的合理情形。遇到这种复杂情况,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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