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动物园售卖虎尿是否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体内容为: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四川雅安碧峰峡野生动物园售卖虎尿是否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看老虎尿是否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除了动物的身体器官、皮毛等明显的部分外,像动物的血液、分泌物(如虎尿)、加工后的骨骼、牙齿等,以及用动物组织制作的标本、工艺品、食品、药品等,都属于衍生物范畴,可认定为野生动物制品。比如用熊胆制作的药品、用穿山甲鳞片制作的饰品等。
从上可以看出,老虎尿属于衍生物,并且,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有老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
所以,吕律师认为,四川雅安碧峰峡野生动物园售卖虎尿,在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有可能涉及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四川雅安碧峰峡野生动物园售卖虎尿是否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是看老虎尿是否属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除了动物的身体器官、皮毛等明显的部分外,像动物的血液、分泌物(如虎尿)、加工后的骨骼、牙齿等,以及用动物组织制作的标本、工艺品、食品、药品等,都属于衍生物范畴,可认定为野生动物制品。比如用熊胆制作的药品、用穿山甲鳞片制作的饰品等。
从上可以看出,老虎尿属于衍生物,并且,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所有老虎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
所以,吕律师认为,四川雅安碧峰峡野生动物园售卖虎尿,在没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有可能涉及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