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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动物园以50元1瓶售卖虎尿有可能涉及哪些法律风险

2025年1月21日,有网友曝光四川某动物园出售虎尿,售价为50元一瓶(半斤),并声称虎尿可用于治疗类风湿、外风湿关节炎疼痛、跌打损伤和肌肉酸痛等症状。使用方法为兑白酒后用姜片蘸擦患处,同时提醒内服时若出现过敏症状需暂停使用。动物园工作人员表示,虎尿销量不错,从动物园开园起就开始销售,目前仅出售虎尿。此消息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对虎尿的功效表示好奇,甚至调侃其可用于防身。
那么售卖老虎尿的行为有哪些法律问题呢?
售卖老虎尿可能涉及以下几方面违法:
  •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2:《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老虎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尿液属于老虎的相关产物,未经许可售卖虎尿属于违法行为。
  • 违反《药品管理法》1:根据相关规定,所有药品及声称具有治疗效果的商品,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上市销售。若将虎尿宣传为具有治疗类风湿、外风湿关节炎疼痛、跌打损伤、肌肉酸痛等病症的功效并进行售卖,而又无法提供药品批准文号或其他合法资质证明,这种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属于非法销售行为。
  • 违反《广告法》1: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如果在售卖虎尿时宣称其有治疗疾病等功效,但实际上并无科学依据支持,这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 可能涉及《民法典》侵权责任1:如果购买者因为使用老虎尿而出现身体损害,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销售者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应损失。
  • 可能构成诈骗罪1:如果销售者明知虎尿没有治疗功效,仍虚构治疗功效欺骗购买者购买,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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