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律师吕婷网站!

交通事故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自行协商赔偿


事故双方在责任明确、损失较小且无争议的情况下,可自行协商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按协议履行赔偿义务。比如,A 车轻微刮擦 B 车,经双方协商,A 车车主当场赔付 B 车车主 500 元修车费,此事便了结.

交警调解赔偿


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情况划分责任,在责任认定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就赔偿项目、金额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制作调解书,由双方签字确认并履行.

向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确定责任方后,可直接向其要求赔偿。若责任方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受害方也可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需提供事故证明、损失清单、医疗票据等相关材料.

通过代位求偿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自己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在事故中无责或次责,而责任方不愿或无力赔偿时,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求偿。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后,取得向责任方追偿的权利.

民事诉讼赔偿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达成赔偿协议,或对责任认定、赔偿金额有较大争议,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以判决书确定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执行赔偿.
上一篇:哪些情况交警不会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下一篇:无法认定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法官如何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