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 一般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通常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但经上级交警部门批准,最多可延长至六十个工作日。
- 当事人或关键证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取证的情况: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当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无法接受调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五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一方逃逸且受害方要求出具的情况:受害人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警收到申请后十日内制作并送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