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8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江苏省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全省收入支出指标,江苏省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7200元/年。农村2018年人均纯收入20845元/年,即标准如下:
死亡赔偿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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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城镇标准 |
农村标准 |
60周岁以下 |
47200x20=944000元 |
20845x20=416900元 |
60至75周岁 |
47200x[20-(死者年龄-60)]元 |
20845x [20-(死者年龄-60)]元 |
75周岁以上 |
47200x5=236000元 |
20845x5=104225元 |
由上计算可知,2019年度苏州死亡赔偿金最高为944000元,但如果死者为农村居民,如果适用农村标准,可能最高只能获赔416900元,比城镇居民标准低527100元。
当然,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还包括丧葬费、抚养费、医疗费等等,要另外累加计算,具体多少,怎么计算,可以参考相关文章,或咨询我们。
特别提醒:交通事故死亡也有可能认定为工伤,适用工伤赔偿标准,甚至可以获得双份赔偿。2016年11月30日最高法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1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医疗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另外,还需注意,很多因素可能会影响按人损标准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数额,比如当事人过错程度,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因素,年龄因素,本文不做详细讨论。具体可参考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