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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高处坠落,老板拒绝理赔?潜在赔偿可达数万

工人高处坠落,老板拒绝理赔?潜在赔偿可达数万

我是苏州吕婷律师,从业11年来处理过多起工伤赔偿案件。去年我遇到一个典型案件:建筑工人张某在3米高的脚手架作业时坠落,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施工单位老板以"临时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赔偿,仅支付了首期医疗费后便失联。

本案的关键在于确认劳动关系和工伤性质。尽管张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我们通过收集工友证言、考勤记录及工资转账记录,成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高处作业坠落属于典型工伤范畴,用人单位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1.医疗康复费用(含后续治疗费);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待遇12个月计算);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苏州标准为4万元);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万元)。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后,各项赔偿总额达28.6万元。

我们采取的法律路径分三步:首先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随后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最终通过劳动仲裁裁决赔偿。在仲裁阶段,施工单位主动提出和解,最终以26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此类案件的核心证据链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及用工事实证据。特别提醒工人群体:每日出工应拍摄工作场景,保留工资支付凭证,这些将成为维权关键。若遇用工单位拒赔,可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当前工伤保险已覆盖各类劳动关系形态,包括短期用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不仅能获得应有赔偿,更能促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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