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让破坏婚姻的第三者坐牢吗?
最近家住相城区的小李向我们咨询,他发现他的老婆有了外遇,在谅解妻子的同时,也萌生了要让第三者受到惩罚的念头,为此,向我们咨询,有没有相关法律,对第三者进行惩罚。
婚外恋,是一种不道德地,能够破坏家庭和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一种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甚至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受到刑法的处罚。
如果有了婚外恋,并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般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婚罪。
第一,明知对方已婚与其同居,并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构成事实婚姻的。
第二,明确对方已婚与其登记结婚构成法定婚姻的。
第三,本身有配偶还与他人同居。
第四,本身有配偶还与他人重复领证的,
一旦被认定为重婚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小李可以根据自已情况,大概判断一下,对方是否触犯相关法律。
另外,对于婚外情、婚外恋,如果非法同居,除了道德、法律以外,也是许多部门、单位作为制度,所明令禁止的,一旦违反,可以能受到降级、降职、撤职等等处罚,小李也可以到其单位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