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亿豪宅半年下沉22公分,开发商承认
最近,杭州章女士的遭遇在朋友圈刷屏了。
花了一个多亿买下三栋排屋,装修又砸了四千多万,结果入住才六年,房子就“废”了。半年时间,地基下沉22公分,墙体开裂,管道崩断。一家人守着上亿的家产,却只能像难民一样在外面租房住。
最让人无奈的,不是房子坏了,而是开发商的态度。
这事儿其实责任很明确。隔壁“赋江南府”施工,挖基坑把章女士家的地基挖沉了。开发商杭州新枫置业自己都出了报告,承认是“空间效应”引起的沉降。
既然认了,那就修呗。

当地街道和质监站都开了会,定了时间表:去年12月修空调,今年1月修院子。结果呢?现在都2026年4月了,大半年过去了,承诺的时间早就过了,房子还在沉,负责人电话打不通,维修更是没影儿。
很多粉丝问我:“律师,这开发商是不是太欺负人了?遇到这种‘老赖’,除了生气还能怎么办?”
作为律师,我想说:别生气,生气解决不了问题。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尤其是涉及上亿资产的纠纷,情绪是最没用的东西,证据和策略才是硬通货。
这事儿看似是个死局,其实法律早就给出了破局的钥匙。
开发商现在的策略很典型,就是“拖”。他们承认责任,但就是不行动,赌的就是业主耗不起,赌的就是维权成本太高。
但从法律角度看,这个案子其实非常清晰。
首先是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这里有个关键点:开发商在报告里承认了是“空间效应”引起的沉降。这在法律上叫“自认”。一旦自认,举证责任就倒置了,他们想赖都赖不掉。
其次是相邻权。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隔壁施工把你家地基挖空了,这就是典型的侵犯相邻权。
最有力的武器,其实是章女士手里那份会议纪要。
这份由街道城建办和质监站出具的会议纪要,明确了维修时间节点和评估要求。虽然它不是法院判决,但它是行政机关介入后的官方记录。如果开发商拿着政府的会议纪要还敢公然违约,这在后续的诉讼中,就是法官认定其“恶意拖延”的铁证。
遇到这种“只认账不干活”的开发商,千万别在电话里跟客服吵架,那是浪费时间。
我们要做的,是把“口头承诺”变成“法律强制力”。
- 第一步:把“会议纪要”变成“执行依据”
既然开发商不执行会议纪要,那就拿着这份纪要,去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起诉。
诉讼请求要写得具体:要求开发商立即履行维修义务,或者赔偿修复费用。
这里有个技巧: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因为房子现在是危房,随时有安全隐患,符合“情况紧急”的条件,法院可以裁定开发商先拿钱出来修房,不用等官司打完。 - 第二步:固定损失,让赔偿“有据可查”
别光顾着拍视频发抖音,那个在法庭上效力有限。
要找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公证。把你家墙上的裂缝、倾斜的地面、断裂的管道,全部拍下来。
更重要的是,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做“修复造价评估”。既然开发商不修,那就让评估机构算算,找第三方修要多少钱。这个评估报告出来,就是索赔的直接依据。 - 第三步:追加被告,把“皮球”踢死
起诉的时候,别只告开发商(杭州新枫置业)。
要把总包方(浙江国丰集团)、施工方、甚至监理单位全部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出了问题,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要承担连带责任。
谁有钱,就执行谁。别让他们内部互相踢皮球。
章女士这个案子,不仅仅是几千万的房产纠纷,它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居住安全。
对于这种缺乏契约精神的开发商,最好的反击不是谩骂,而是拿起法律武器,让他付出比“修房”更大的代价。
如果你也遇到了房屋质量、施工扰民或者开发商推诿扯皮的糟心事,别忍气吞声。
后台私信我,把你的情况发过来。咱们虽然不一定都有上亿的别墅,但咱们都有捍卫自己家园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