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法官开庭第一句话会是“现在开庭”——其实在你还没坐稳的时候,法官已经在打量你了。这句老律师才懂的门道,今天苏州吕婷律师给你掰开揉碎讲清楚。

很多人第一次走进法庭,脑子里反复排练的无非是那几句:“法官好”“审判长好”“被告辩称”这些,结果法官一开口问的不是案由,不是诉求,而是一句看似无关紧要的话,当事人当场懵住,律师在旁边干着急。这种情况在苏州市吴中区法院的派出法庭尤其常见,因为那里的法官风格直接,不喜欢绕弯子,上来就切入实质问题。

法官最先问的,往往是核对当事人身份那一串话,但真正的重头戏藏在后面。身份核对完,他会问原告:“你对出庭人员有没有异议。”这句话不是走过场,他在开启整个庭审的程序审查阶段。你如果回答“没有异议”,那接下来他紧接着会问诉讼请求是否明确、事实理由是否有补充。这时候如果你说了一大堆情绪化的表述,没有按起诉状来,法官大概率会打断你,提醒你“围绕诉讼请求陈述”。很多第一次打官司的人觉得法官不近人情,其实不是,他在帮你把庭审控制在有效范围内,避免你自认不利事实。

更关键的是,在苏州工业园区法院的一些买卖合同纠纷里,法官问完原告,转头会问被告一句:“原告刚才说的这些,你认不认。”别小看这句话,它是诉讼里最要命的一个环节——法庭调查中的“对事实的承认”。你只要说“我认”,那这部分事实就固定下来了,后面再想翻供几乎不可能。吕律在这里要提醒你,开庭前一定要和律师把事实梳理清楚,哪些可以认,哪些必须否认,心里要有数,否则一开口就把路走死了。

还有一点,很多离婚案件在姑苏区法院开庭时,法官问完基本事实,会突然问一句:“你们有没有调解的可能。”这不是随口一问,法官在试探双方的真实意愿,也在为后续的调解程序做铺垫。你如果斩钉截铁说“绝不可能”,那法官会直接跳过调解环节,案件进入实质性审理。但如果你犹豫了,他可能会宣布休庭,把你们带到隔壁调解室单独聊。这种时候,你的回答决定了整个诉讼的节奏。

另外,法官还会问一些程序性但至关重要的问题,比如“有没有证据提交”“有没有证人出庭”。第一次开庭的人常常把证据原件忘在家里,或者证人没带身份证,法官问的时候才慌慌张张翻包。这个时候法官不会等你,他会直接记录“逾期举证视为放弃举证权利”,这个后果可能让你直接输掉官司。所以开庭前三天就要把证据原件、复印件、证人身份证件全部备齐,放在一个透明文件袋里,这是苏州吕婷律师给每一个当事人的铁律。

再讲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法官在开庭时问“有没有申请回避”,很多人听都听不懂,随便答“没有”。回避制度是法律给你的重要权利,如果你发现审判人员与对方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比如是对方公司法律顾问的亲属,或者在立案窗口就表现出倾向性,你可以当场提出回避申请。不过要注意,不能凭感觉乱申请,必须有初步证据,否则法院会驳回并可能影响后续程序。

最后,法官在庭审接近尾声时会问“双方有没有最后陈述意见”。这时候不是让你把前面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而是给你一个机会,用最简洁的语言总结你的核心观点,给法官留下最后印象。你可以说“原告坚持诉讼请求,请求法院支持全部诉请”,或者“被告认为原告证据不足,请求驳回”。千万不要长篇大论讲故事,法官已经听了一整场,耐心有限。

开庭这件事,说到底是在规则框架下的一场对话。法官的每一个问题背后都有程序法的支撑,你听懂了,就是顺势而为,听不懂,就容易自乱阵脚。苏州的法院节奏普遍比较快,尤其是虎丘区法院的商事审判庭,法官提问一环扣一环,不给你太多思考时间。所以,第一次开庭,你要做的不是背话术,而是搞清楚每个问题的法律意义,这样你才坐得住,说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