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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帮朋友转账卷入帮信罪,不知情下被刑拘,如何辩护免刑罚?

小李帮朋友转账卷入帮信罪,不知情下被刑拘,如何辩护免刑罚?

作为苏州吕婷律师,我处理过大量类似案件。上周就有一位苏州园区的小伙,因帮朋友转了一笔8万元的账,被控涉嫌帮信罪刑事拘留。家属找到我时急得直掉泪:“吕律师,他真不知道朋友在搞诈骗啊!”这种因“人情转账”卷入刑案的悲剧,在苏州乃至全国屡见不鲜。今天我就从法律实务角度,拆解帮信罪的无罪辩护核心策略。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关键在于主观是否“明知”。根据《刑法》第287条,构成要件必须满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实践中,公安机关常以“推定明知”立案,但作为辩护律师,我们恰恰要打破这种推定。去年我辩护的吴江某案中,当事人帮表哥转账37万元,最终因成功证明“不知情”获撤案处理——突破口就在这三点证据链。

首先是客观行为反推主观认知。我会重点核查:转账频次是否异常(如短期内高频转账)、资金流向是否可疑(是否流入涉诈账户)、获利是否反常(如远高于正常佣金)。曾有个相城区的案子,当事人每月帮朋友转1-2笔账,每次收200元“跑腿费”,这种明显不符合“明知”特征。反之,若出现日转账数十笔、收取20%高额佣金等情形,司法机关极易认定主观故意。

其次是当事人认知能力评估。根据最高法指导案例,需结合其年龄、职业、教育背景综合判断。例如大学生帮室友转账,与银行职员帮客户走账,法律对“应知”的认定标准截然不同。去年我经手的姑苏区某大学生案,正是通过提交其计算机专业课程表,证明他确实缺乏金融风控常识,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关键的是书证与人证交叉印证。我通常会从三方面取证:第一,调取聊天记录证明转账事由(如朋友谎称“生意周转”);第二,收集第三方证言(如共同朋友证明当事人曾询问资金合法性);第三,溯源资金性质(通过银行流水证明部分款项确为正常借款)。在工业园区某案中,我们找到当事人要求朋友签《借款协议》的聊天截图,这份关键证据直接推翻了“明知”指控。

刑事拘留后的黄金37天尤为关键。根据刑诉法规定,拘留后30天内需报捕,检察院有7天审查期。我建议家属立即做三件事: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保存所有通讯记录、梳理当事人资产证明(证实未牟利)。去年有位昆山当事人,在拘留第5天我们就通过其微信收藏夹里“朋友承诺资金合法”的语音,成功在报捕阶段拦截了案件。

若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重点转向“情节显著轻微”。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具备以下情形可争取不起诉:涉案资金未达20万元、获利未超1万元、初犯且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违法所得。我曾为高新区某公司会计辩护,通过退回3000元“辛苦费”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在检察听证会上获免于起诉。
特别提醒苏州地区的当事人:苏州法院对帮信罪量刑呈现区域性特点。通过分析近三年裁判文书发现,园区法院对退赃退赔者适用缓刑率达68%,而姑苏区对初犯认罪案件的不起诉率高达52%。但有个残酷现实——一旦法院认定“明知”,即使仅转账3万元,也可能面临6-12个月实刑。

上周那位园区小伙的案子有了转机。我们通过其手机恢复的聊天记录显示,朋友多次以“躲避前妻查账”为由请求帮忙,结合其刚毕业无金融从业背景的特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不具备违法性认知能力”的辩护意见。昨天小伙走出看守所时说的那句话值得深思:“吕律师,现在我才懂,帮朋友前得先帮自己守住法律底线。”

若您亲友正面临类似困境,切记:立即停止所有转账行为、保存通讯记录、拒绝做“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法律从不冤枉真正不知情者,但需要专业律师构建完整的证据堡垒。在苏州这片法治高地,我们完全有机会通过精准辩护让无辜者免于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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