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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办理案件重点关注的那些方面


大家好,我是吕婷律师。在刑事诉讼领域摸爬滚打多年,深知刑事律师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全面且细致地关注诸多关键要点。今天就来给大家详细讲讲刑事律师办理案件会关注哪些方面。

刑事律师首先会高度关注案件的事实情况。这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等各个细节。以一起盗窃案件为例,律师需要详细了解犯罪嫌疑人是何时进入案发现场,现场的具体位置是居民住宅还是商业店铺,参与盗窃的有几个人,他们实施盗窃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是撬锁进入还是趁门窗未关溜进去的,偷走了哪些财物等等。这些看似琐碎的细节,对于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和犯罪嫌疑人的罪责轻重至关重要。
从法律要点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在盗窃案件中,事实情况就是证据的重要来源,律师只有准确掌握这些事实细节,才能判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
其次,刑事律师会密切关注证据的收集与审查。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关乎着案件的走向和当事人的命运。律师会审查证据的合法性,即证据的收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律师还会关注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判断证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与案件事实存在紧密联系。
再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策略也是刑事律师关注的重点。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律师会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比如,是做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如果案件证据存在重大瑕疵,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律师可能会考虑做无罪辩护;如果犯罪事实清楚,但存在一些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是从犯等,律师则会选择罪轻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律师在制定辩护策略时,会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另外,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也是刑事律师不容忽视的方面。律师会监督整个诉讼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如果发现程序违法的情况,律师可以依法提出异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例如,超期羁押、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都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系列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律师通过监督程序合法性,确保当事人在公正的法律环境中接受审判。
总之,刑事律师办理案件时需要从事实、证据、辩护策略、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关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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