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中律师面临收费风险
律师风险代理收费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合同效力风险
- 违反法律法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婚姻、继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给付赡养费等特定类型案件禁止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若律师对这些案件进行风险代理,所签合同或相关条款将因违法而无效。
- 限制当事人权利:若风险代理合同中存在限制当事人接受调解、和解等自主处分权利的条款,该条款会被认定无效,如上海黄浦区曾有相关民事判决,因委托代理合同限制当事人调解权利,侵犯其自主处分权,而判决驳回律师事务所要求支付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风险
- 败诉风险:律师即使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若案件败诉,律师无法获得约定的风险代理费,却已付出诸多成本,如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尤其在复杂、疑难案件中,败诉可能性更大,风险也更高。
- 执行风险:即使案件胜诉,若对方当事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执行困难,律师难以收到风险代理费,特别是在涉及债务纠纷、侵权赔偿等案件中,执行难问题较常见,会导致律师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
当事人信用风险
- 拖延或拒付费用:部分当事人在案件胜诉并获得利益后,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风险代理费,使律师面临经济损失,且追讨费用需耗费额外时间精力,如可能会发生当事人在律师帮助下成功执行到款项后,却不愿意支付律师费的情况.
- 私自和解或撤诉:当事人可能未经律师同意私自与对方和解或撤诉,以逃避支付风险代理费,导致律师前期工作付诸东流,利益受损12.
收费比例风险
- 比例过高被投诉:若风险代理收费比例过高,超过当事人心理预期或行业合理范围,易引发当事人不满与投诉,损害律师及律所声誉,如曾有当事人因觉得风险代理收费过高而向律协投诉,导致律师受到纪律处分。
- 比例受限致收益低:按照相关规定,风险代理最高收费比例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 30%,在标的额较小或案件复杂程度高、投入成本大的情况下,律师最终获得的报酬可能无法弥补成本与付出。
职业声誉风险
- 利益冲突引发质疑:风险代理中律师与当事人利益紧密相连,若处理不当,易引发利益冲突,如律师为追求高额风险代理费,可能忽视当事人长远利益或采取不当手段促成案件和解、胜诉,引发当事人及社会对律师职业道德的质疑.
- 服务质量不佳影响口碑:个别律师可能因前期收费低或无收费,在风险代理过程中减少投入、降低服务质量,影响案件结果与当事人体验,进而损害自身及律所的职业声誉与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