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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违规开门酿大祸,66 万元赔偿警醒众人

 

大家好,我是苏州的吕婷律师。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个令人痛心又发人深省的真实案例,让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
2025 年 1 月 18 日,在浙江宁波的街头,看似平常的一天却发生了一件改变两个人命运的大事。出租车司机姜某驾驶着出租车在路边违规停车下人。这一违规操作,本就违反了交通规则,而更危险的是,车门突然打开,毫无防备的行人顾某就这样被撞倒在地。顾某头部重重着地,这一摔,给他带来了巨大的灾难。经过全力治疗,顾某虽然保住了性命,但脑部严重受损,留下了认知和行动障碍,最终被评定为六级伤残。这不仅让顾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也给他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事故发生后,交警迅速介入调查,认定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这一责任认定,意味着姜某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从法律角度来看,姜某的行为侵犯了顾某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这个案例中,姜某作为侵权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姜某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姜某所在的出租车公司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经过法律程序和协商,姜某和其所在出租车公司共同赔偿顾某费用 18 万元、伤残补助金 45 万元、营养费 3 万元、护理依赖费用 20 万元,合计 66 万元。这起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任何一个小小的疏忽都可能给他人带来巨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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