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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触碰交通事故鉴定材料真实性的法律风险 

警钟长鸣!触碰交通事故鉴定材料真实性的法律风险 
在交通事故鉴定中,材料真实性至关重要,一旦触碰红线将面临严重法律风险。以下从不同层面剖析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
  1. 主观故意因素
    • 谋取不当利益驱动
      • 骗取保险赔偿:部分当事人受经济利益诱惑,妄图通过伪造鉴定材料骗取保险金。例如,在车辆轻微受损的情况下,伪造严重受损照片和高额维修发票,向保险公司索赔远超实际损失的金额。某案例中,车主虚构车辆被撞报废假象,提供虚假的车辆拆解照片和维修清单,最终因保险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 逃避责任或获取更多赔偿:有的事故责任方为减轻自身责任,伪造材料歪曲事故经过;而受害方则可能夸大伤情以获取更多赔偿。如在某起事故中,伤者伪造医院诊断证明,夸大受伤程度,试图增加伤残赔偿金额,最终被法院识破,不仅诉求未得到支持,还面临罚款。
    • 法律意识淡薄无知
      • 不了解法律后果:一些人对伪造鉴定材料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以为只是小手段。比如部分当事人认为修改一些材料数据不会被发现,不清楚这种行为已触犯法律。曾有当事人随意篡改事故现场照片,以为不会被追究,最终却因妨碍司法秩序受到处罚。
      • 心存侥幸心理作祟: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的造假行为不会被察觉。如某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私自修改行车记录仪数据,认为鉴定人员不会仔细核查,结果被专业鉴定识破,受到法律制裁。
  2. 客观环境因素
    • 鉴定流程复杂漏洞
      • 审核环节存在疏忽:在一些鉴定流程中,审核环节可能存在不够严谨的情况。比如对某些材料的真实性核实不够细致,只看表面形式,未深入调查。曾有鉴定机构对一份虚假的医疗费用清单未认真核实发票真伪和费用合理性,导致虚假材料通过审核。
      • 技术手段有待提升:面对日益复杂的造假手段,部分鉴定机构的技术手段难以快速准确识别。如一些利用高科技合成的虚假视频、图片,现有鉴定技术难以迅速辨别,给了造假者可乘之机。
    • 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
      • 不良风气影响:社会上部分不良风气影响了一些人,使其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交通事故鉴定领域,一些人受这种风气侵蚀,认为造假是 “可行之道”,从而参与材料造假。
      • 信用约束机制缺失:目前针对交通事故鉴定材料造假的信用约束机制不够完善,对造假者的信用惩罚力度有限,无法形成有效威慑。

交通事故鉴定材料真实性问题根源在于主观故意和客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为避免这些法律风险,当事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观念,鉴定机构要完善审核流程、提升技术手段,同时社会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全方位的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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