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几类材料:
- 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
- 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法院以此确认当事人的身份及诉讼主体资格。
- 被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部分法院要求):用于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及住所地等情况。有些法院可能在立案时不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但在后续庭审过程中可能会需要,所以尽量提前准备好。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合法存在的重要文件,是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被对方藏匿,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证明材料。
- 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以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及与父母的关系,便于法院对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进行审理和判决。
- 诉讼文书材料:
- 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所地等;明确诉讼请求,例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并阐述事实与理由,简要概括结婚时间、生子情况、离婚原因等。起诉状需准备多份,具体份数根据法院要求而定,一般为被告人数加一份。
- 证据材料: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是起诉离婚的关键证据之一。例如,对方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相关部门的处理记录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受伤照片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如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戒毒所的证明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证人证言等。
-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如果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提供自己具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据,如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居住证明、教育背景证明等,以证明自己能够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还可以提供子女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书面意见或录音、视频等。
-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证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贷款合同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等;银行存款需提供银行账户流水明细;股票、基金等投资需提供相关的交易记录、账户信息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提供借条、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