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同居期间财产的分配原则如下:
如果同居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如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等,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归该方所有。
若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如暴力伤害对方等,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少分,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综合考虑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取得所做的贡献,包括经济贡献、劳务贡献等。贡献较大的一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约定优先原则
如果同居双方对财产有书面约定,如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等,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个人财产归个人原则
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
一般共有原则
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归该方所有。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若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过错行为,如暴力伤害对方等,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少分,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考虑贡献大小原则
综合考虑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取得所做的贡献,包括经济贡献、劳务贡献等。贡献较大的一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照顾特殊情况原则
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