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来掏?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是确定伤者伤残程度、获取合理赔偿的关键环节。而伤残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这一问题,常常困扰着事故双方当事人。这不仅涉及经济利益,更关乎法律公平与责任界定,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 “谁主张、谁负担” 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如果伤者自行委托伤残鉴定,那么按照 “谁主张、谁负担” 原则,最初由伤者先行垫付鉴定费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最终一定由伤者承担。
在实践当中,伤残鉴定费用的承担存在多种情况
- 一方负全部责任:若事故责任明确,一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那么通常情况下,承担全部责任的一方应当承担伤残鉴定费用。
例如,在某起交通事故中,经交警认定,司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伤者李某自行垫付了伤残鉴定费。之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各项损失,包括伤残鉴定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张某的全部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及李某受伤并进行鉴定,最终判决张某承担李某的伤残鉴定费用。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事故责任方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伤者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损失,由其承担费用符合公平原则。 - 双方都有责任:若双方对事故责任存在争议,且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双方都有责任,按照责任比例分担伤残鉴定费用较为常见。
举例来说,在另一起交通事故中,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70%),赵某负次要责任(30%)。赵某因伤进行了伤残鉴定并垫付费用。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判决王某承担 70% 的伤残鉴定费用,赵某自行承担 30%。这样的判决体现了按照过错程度分担费用的法律精神,让各方承担与其责任相符的经济负担。 - 车辆购买保险情况:如果事故车辆购买了相应的保险,情况又有所不同。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通常会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其中就可能包括伤残鉴定费用。在保险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且符合理赔条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义务对伤残鉴定费用进行赔付。
比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可能优先对伤残鉴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进行赔偿;若超出交强险限额,商业三者险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和事故责任比例继续承担相应部分。
保险赔付的前提条件
- 投保人需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险种且在保险有效期内。
- 伤残鉴定必须是为了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而进行的合理、必要的鉴定。若伤者未经与对方协商或未经法院允许,自行选择不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导致鉴定结果不被认可,那么由此产生的鉴定费用可能无法得到保险公司或对方的赔偿。
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承担问题上,法律遵循公平和过错责任原则,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划分、保险合同约定以及鉴定的合理性等多方面因素。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在遇到问题时,积极沟通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伤残鉴定费用得到合理分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