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是免死金牌,更不是无罪释放。很多人把这个概念搞混了,以为从看守所出来就万事大吉,案子翻篇了。我在苏州做律师这些年,见过太多人栽在这个认知上。
前几天和同行聊起一个案子,上海有个姓周的男人,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后来办了取保候审。结果他干了什么,他跑了。手机换号,人都找不着,公安两次传讯他都没去。你以为能躲过去?三个月不到,他在外地被抓获归案。
跑了之后会怎么样,我先把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摆出来。取保候审期间玩失踪,保证金没收是轻的。如果你是保证人担保而不是交保证金,那保证人也会被追究责任。周某这事,后面还有更重的——他最后被判了实刑,量刑上一点没客气。本来诈骗罪如果数额不算特别巨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缓刑不是没可能,但他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这个行为直接让法官认定他主观恶性深,认罪态度差,缓刑是想都不要想了。
你可能觉得,跑了不就是要多坐几个月牢吗,我本来就不想坐牢才跑的,逻辑上好像也对。但现实里不是这样算账的。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它本身不等于案件的终结。你被取保,说明案子还在往前走,只是侦查机关认为你不用关在里面等结果。这个时候你失联,案子不会因为找不到你就停下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写得清清楚楚,被取保候审的人应当遵守的规定里,第一条就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第二条是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三条是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这里头最关键的一个词在法条里是“予以逮捕”。你以为最坏的结果是保证金拿不回来,实际上最坏的结果是你连在外面等到开庭的机会都没有了。你跑,说明你对司法的态度是抗拒的,那法官、检察官不会跟你客气。直接变更强制措施,收监,大牢里等着开庭。
更严重的一层是,跑本身可能构成新的犯罪。有些人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自己跑,还有些是保证人明明知道人在哪,故意窝藏或者作假证。这两个性质不一样。取保候审脱逃本身一般不单独定罪,因为逃跑是人趋利避害的本能,法律不强人所难,但脱逃罪不适用于取保候审人员不代表你没成本。成本就是前面说的,缓刑机率归零,实刑幅度加重。你在法官心里的形象定格在“这个人不值得信任”,这对量刑来说是致命的。
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链条是脱逃之后的日子。你跑了,不敢用身份证,不敢住酒店,生病不敢去大医院,出任何交通事故都不敢报警。你从看守所出来那天,本来暂时恢复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可一旦选择失联,你等于把自己关进了一个更隐蔽的牢房。周某那三个月里,每天提心吊胆,最后还是被抓。图什么呢。
取保候审期间好好表现,该报备报备,该到案到案,这些在你后续的量刑协商里都是筹码。法官想给你缓刑,你总得让法官觉得你放心得下。你失联一次,前面取保期限里所有的配合都白费了。
苏州这边有些案子,嫌疑人在取保期间老老实实,社区随叫随到,法官最后判决的时候,在判决书里都会把那句“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随传随到”写进酌定从轻的情节里去。反过来,你跑了,判决书上那句“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经传讯拒不到案”也会印在那里,白纸黑字,跟着你的档案一辈子。
吕婷律师处理刑案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法律对配合的人留有余地,对耍小聪明的人从不客气。你玩失踪那一刻,就输在了最后的底线上。你觉得你能躲,公安追逃系统里你的信息早就挂上去了。现在到处是人脸识别,你坐个动车,扫个健康码,甚至去银行办点事,都可能触发警报。
取保候审不是给你的逃跑窗口,它是一个考验,也是你为自己争取轻判的机会。别那这个机会当玩笑开,代价太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