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苏州律师吕婷网站!

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对方,我该怎么办?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去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只是一方的运气差了一点,没有拿到抚养权。在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处于绝望之中,认为孩子会彻底的远离自己,今后也难以有稳定的亲子关系,未争得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未争得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

  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离婚后怎么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的方式有两种:协议和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因此只要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对抚养费如何支付也达成了一致,没有矛盾和纠纷,就可以了。

  如果父母有一方不同意变更就须通过起诉的途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对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是否能胜诉的问题,就很难讲了。一般来说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上一篇:《继承法》
下一篇:怎么才能更容易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