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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起纷争 法院调和终化解

  近日,在常熟法院法官的调和下,当事人双方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一场耗时一年多的遗产纷争终于得以平息。

  原告邢某的奶奶名下遗留房产一处,因邢某的爷爷、父亲、奶奶、叔叔均先后去世,邢某的婶婶即本案被告胡某将涉案房屋出租,且被告认为该房产是邢某叔叔的个人财产与邢某奶奶无关,邢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其奶奶名下的房产、房屋租金及丧葬费、抚恤金。双方意见分歧极大,因遗产之事发生多次争吵,矛盾十分激烈。案件起诉到法院后,通过审理,承办法官李雪理清案件基本事实,通过多次反复地做当事人工作,被告胡某认可了房产作为邢某奶奶遗产的事实;在对房屋价值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涉案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为尽快平息纷争,考虑胡某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并办理丧葬事宜,最终确定被告胡某继承60%份额,原告邢某继承40%的份额,丧葬费归胡某所有,结合抚恤金、房屋租金的分配,法院最终判决确认房屋归邢某所有,邢某支付胡某款项14万余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对判决结果表示信服。

  但因长期纷争,双方互不信任,就判决的履行问题僵持不下,为了彻底化解矛盾,免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给当事人做工作,建议双方主动来法院履行;双方当事人看到在案件判决后,承办法官仍然积极协调双方意见,深受感动,终于达成共识。他们如约来到法院,邢某将14万余元一次性给付胡某,胡某也表示当天就配合邢某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双方纠纷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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